项目概况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数字化影像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4411GDG103162201
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数字化影像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双板DR):
采购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 双板DR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
采购包2(移动DR):
采购包预算金额:9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 移动DR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5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部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总部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至2023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双板DR)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可根据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采购包2(移动DR)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可根据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双板DR)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6)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7)①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注: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则不需要提供此资质证书)
(8)供应商应具备政府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辐射安全许可证,且包含销售的产品对应医疗器械管理类别。
采购包2(移动DR)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6)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7)①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注: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则不需要提供此资质证书)
(8)供应商应具备政府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辐射安全许可证,且包含销售的产品对应医疗器械管理类别。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12日 至 2024年09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