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光伏、储能实证试验平台(大庆基地)五期工程风电本体
全阶段设计技术咨询服务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合同名称:国家光伏、储能实证试验平台(大庆基地)五期工程风电本体全阶段设计技术咨询服务
合同编
招标项目编
委托方: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
黄河水电物资 受国家电投*公司的委托,就国家光伏、储能实证试验平台(大庆基地)五期工程风电本体全阶段设计技术咨询服务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五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5万千瓦,其中:风电规模约5万千瓦-15万千瓦(具体风电规模以最终实证实验方案为准),场址区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地势开阔,交通便利,运输方便。拟在大庆基地四期工程升压站内扩建1*300MVA主变,与大庆基地四期工程共用1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到系统变电站220kV侧。(最终以电网公司审定的接入系统方案为准)。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要求和方式
1.2.1招标范围
1.完成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五期工程(50MW-150MW)风电项目(具体规模以最终实证实验方案为准)地质勘察、地下管线核查等物探工作,并出具物探报告、地质勘察报告、水文气象调查书。
2.完成五期工程(50MW-150MW)风电项目(具体规模以最终实证实验方案为准)本体全阶段设计,包括宏观选址、微观选址、风电本体及35kV集电线路勘察设计等;
3.配合光伏项目设计单位完成五期工程整体实证实验方案及可研编制,不包括接入设计、外送升压站线路设计。
1.2.2主要工作内容
1.2.2.1地质勘察等物探部分
(1)地质勘察:严格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陆上风电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等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对拟建场地进行地质详细勘察、水文气象调查等工作。根据现场作业和室内试验成果,出具详细勘察报告、水文气象调查书等成果并对其中的结论负责,工作成果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陆上风电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等技术规范规定和深度、施工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要求,同时满足区域内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需求。
(2)地下管线核查、物探工作:完成项目范围内的各类地下管线(凡地下敷设的石油管线、国防光缆、通信电缆、电力电缆、水管等各类管线都属于此次探测、核查范围)探测、核查工作以及探测、核查报告编制工作及综合成果图。
1.2.2.2五期工程(50MW-150MW)风电项目(具体规模以最终实证实验方案为准)本体全阶段设计部分
完成五期工程(50MW-150MW)风电项目(具体规模以最终实证实验方案为准)本体全阶段设计,包括宏观选址、微观选址、风电本体及35kV集电线路勘察设计等。风电部分本体全阶段设计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可行性研究阶段:
(1)本项目工作范围包含: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五期项目50MW-150MW风电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不包括接入设计、外送升压站线路设计和项目各类行政审批专项报告及支持文件。
(2)主要技术要求包括:风能资源分析、工程任务和规模、风机机组选型布置及发电量计算、电气设计、土建工程、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管理设计、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节能降耗、工程设计概算、财务评价与社会效果分析等以及相关附图。
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
本项目工作范围包含:提供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五期工程风电项目招标阶段设计图、招标文件、施工阶段施工图;完成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审查;协调相关设计接口工作;设计结果评审;技术服务(含现场设计代表服务等)以及本项目招标、施工图阶段设计文件的提交和审查。乙方全权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组织、协调和进度安排,根据自身设计能力安排经验丰富的设计专业人员开展本工程的具体设计工作,并提交设计成果资料。
竣工图阶段:
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并提交竣工图。
3.配合光伏项目设计单位完成五期工程实证实验方案编制,不包括接入设计、外送升压站线路设计。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
1.2.3.2项目工期:
(1)地质勘察等物探部分:根据可研阶段、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需求完成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五期风电用地范围内地质勘察、地下管线核查等物探工作,并出具物探报告、地质勘察报告、水文气象调查书。
(2)本体全阶段设计部分:
1)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人提供基础资料及相关文件后20日内乙方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2)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乙方技术工作进度须按照与甲方商定的计划提交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建设进度对设计文件的要求。
3)根据光伏项目设计单位需求,及时配合完成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五期工程整体实证实验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委托方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且应具备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完成至少2个15万千瓦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业绩(至少包含相关工作内容,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主要工作内容等)。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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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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