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灾后集中搬迁安置区基本生活保障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民和县灾后集中搬迁安置区基本生活保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询比响应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民和县灾后集中搬迁安置区基本生活保障项目
1.2采购人∶民和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1.3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
1.4采购项目编号∶上海容基询比(货物)2024-089
1.5采购预算额度:660000.00元(陆拾陆万元整)
1.6采购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民和县灾后集中搬迁安置区基本生活保障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1.7成交询比响应人数量及成交份额∶R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本项目不适用)
2.1采购范围∶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
2.4质量要求∶
2.5安全目标∶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B)
2.1采购范围∶民和县灾后集中搬迁安置区基本生活保障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2交货期∶2024年9月-2024年12月内完成交货并安装
2.3交货地点∶中川乡草滩村、金田村,官亭镇赵木川村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合格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本项目不适用)
2.1项目概况∶
2.2服务期限∶
2.3服务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3询比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询比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提供基本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 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5)其他要求∶/。
3.2询比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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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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