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站、台州西站、庄桥站闸机配套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GCHDJL-2024-0741-GK)
宁波站、台州西站、庄桥站闸机配套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上铁计统函【2024】373号”批复,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宁波车务段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 工程内容
(1)项目地移设10个检票口半自助检票终端,拆改硬隔离及人工通道门。采用集团公司集中联网方式实现与公安数据交互,并进行验检合一闸机的配套工程建设。
2、台州西站闸机配套安装工程项目:
台州西站1号检票口温端处新装2个中转换乘检票通道配套的土建和综合布线,(验检合一闸机及配套软件甲供)。移设1个检票口半自助检票终端,拆改硬隔离及人工通道门。采用集团公司集中联网方式实现与公安数据交互,并进行验检合一闸机的配套工程建设。
3、庄桥站闸机配套安装工程项目:
庄桥站既有进站检票口闸机拆除及新装3个验检合一检票通道配套的土建和综合布线,(验检合一闸机及配套软件甲供)。移设1个检票口半自助检票终端,拆改硬隔离及人工通道门。采用集团公司集中联网方式实现与公安数据交互,并进行验检合一闸机的配套工程建设。
2.2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 的发包形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2)本项目由成交人总承包,不得违法转包。一旦发现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
2.3工期:
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项目开始实施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3 拟派驻人员要求
本项目拟派驻项目经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B证);同时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记录);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2年(2021年和2022年或2022年和2023年)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投标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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