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WZJ-2024-08-06号
所属行业:钢铁行业
标讯类别:国内招
所属地区:江西省新余市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76号)文件要求,正常生产建设、停工停产整改或整顿、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的非煤地下矿山,矿山企业必须按照规定采用物探、化探、钻探和三维扫描等方法,查清矿山隐蔽致灾因素,编制矿山隐蔽治灾因素普查报告。前期良矿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太平矿区进行了隐蔽治灾因素普查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提交至上级相关管理部门,上级管理部门反馈良矿公司必须通过物探或者化探手段进行验证。 新钢矿山事业部拟对良矿公司太平矿区、太平尾矿库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及工作周期 (一)招标内容: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76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认真做好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通知》(矿安综〔2023〕37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征求意见稿)》,《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和露天矿山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通知》赣应急字〔2023〕106号等文件要求,采用物探或者化探等方法查清矿山隐蔽致灾因素,并编制矿山隐蔽治灾因素普查报告。 (二)工期: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完成太平矿区、太平尾矿库、露天边坡、排土场等区域物探或化探工作,并编制好太平矿区隐蔽治灾因 素普查报告,提交正式报告三份。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4、近五年(2019.07-2024.07)承担过矿山隐蔽致灾普查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类似证明文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8、中国宝武集团项目未列入禁入名单以及未纳入新钢公司黑名单供应商的投标人。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 (二)交纳方式:报名人从其基本账户中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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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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