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邢台热电 #2炉脱硝催化剂处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投邢台热电 #2炉脱硝催化剂处置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河北建投邢台热电联产工程(2×350MW)厂址位置位于邢台市南和区城区西南向,邯黄铁路以南,左村以东约1公里处,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 投资建设的大型热电联产项目。
2.2招标范围
序 号 |
物资名称 |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1 |
脱硝催化剂(拆装、处置) |
975mm×1924mm×857mm |
m³ |
102 |
投标人负责对#2炉废旧催化剂(102m³)的拆除、转运处理、催化剂危险废弃物转运五联单的办理,一层新催化剂(102m³)安装,现场拆装催化剂的脚手架搭拆、文明施工。
检修开始前完成危废五联单的相关手续办理并具备可以将拆下的催化剂运离招标人的条件,如不能满足,招标人将终止合同。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工期要求:10天,预计时间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13日,最终检修开始时间由招标人按照省调批复时间确定后通知投标方,投标人接到招标人施工通知后48小时内进入现场开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包含烟气脱硝过程中产生的废钒钛系脱硝催化剂HW50,废物代码772-007-50。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三台的火电机组蜂窝式脱硝催化剂工厂再生或处置业绩,并提供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办理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办理证明等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 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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