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鑫业 2024年办公楼、厂房门头标语、标识标牌
及班组建设园地、文化墙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黄河水电物资 受委托对公司办公楼、厂房门头标语、标识标牌及班组建设园地、文化墙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4-08-01-126
甲方:黄河鑫业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由黄河鑫业 负责,现已落实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项目地点
距离西宁飞机场约65km,距离西宁火车站约35km,西宁距离本项目工程所在地甘河滩工业园区约35km。公路的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交通便利。
本项目是按照《集团公司VI手册》《黄河公司目视化管理规范》和《鑫业公司目视化指南》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公司办公楼、厂房门头、标语,公司安全、消防标识、设备设施标识、定置标识牌、提示类标牌、工艺看板、宣传海报、道路交通标识等现场各类标识标牌及公司设置班组的班组建设园地、文化墙、荣誉墙等班组建设内容进行设计、制作及安装,以满足班组建设及承包商等同化管理要求,助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不断提升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及目视化管理水平,提高公司品牌形象。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为黄河鑫业 2024年办公楼、厂房门头标语、标识标牌及班组建设园地、文化墙按照目前《集团公司VI手册》《黄河公司目视化管理规范》和《鑫业公司目视化指南》的要求及公司目前企业文化建设发展需求进行的现场踏勘、设计、制作及安装。
主要工作内容:
1)文化墙(包括班组建设园地、荣誉墙及文化墙展板等)按公司要求设计、制作、安装。
2)鑫业公司厂区范围厂房门头和标语的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
3)公司厂区范围内安全、设备、管理等各类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
4)厂房旧门头、标语及班组文化墙拆除工作,拆除的废料由乙方合法合规处置。
5)转运、安装、维修所需材料、工器具由乙方自行提供(车辆、吊索、吊具、电焊机、焊条、钢材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若构成系统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于构成一个完整的、性能良好的系统以及该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部件组件及附件、其他辅助材料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中。
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项目实施 若甲方原因未能如期开工,则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工期顺延,但总工期不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编号:HHXY-QT-[2024]第52号(总409号)
标段名称:黄河鑫业 2024年办公楼、厂房门头标语、标识标牌及班组建设园地、文化墙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核查投标人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 黄河水电公司黑名单;
3、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 系统内未发生人生死亡事故。
专用资格条件
1、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经营状况良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6、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
般纳税人资格的,具有标识、标牌、宣传栏、展板、广告设计及制作营业范围
的企业。
7、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具有至少2个已完工的,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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