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平台西宁片区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供应商遴选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沃德项目管理 受委托本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京东平台西宁片区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供应商遴选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被邀请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及内容
2.1项目名称:京东平台西宁片区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供应商遴选项目;
2.2项目编号:QHWD-LXFW-2024008;
2.3招标预算:6500万元
第一区:湟中片4000万元(大写:肆仟万元整)
第二区:城东片2500万元(大写:贰仟伍佰万元整)
2.4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蔬菜、水果、水产、肉类、蛋类、奶制品、豆制品、调味品、饮料、预包装食品(方便食品)及甲方任务所需的其他副食品。特殊情况进行伴随保障;
2.5服务期限:一年;
2.6服务
第一区,湟中片:保障约4000人。
第二区,城东片:保障约2000人。
2.7服务内容:选取2家供应商提供蔬菜、水果、水产、肉类、蛋类、奶制品、豆制品、调味品、饮料、预包装食品(方便食品)及甲方任务所需的其他副食品。特殊情况进行伴随保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条供货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说明:1、供货商的股东及股东的股权背景结构不得为外国、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公司等;2、供货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上市的,香港中央结算 等代理人公司或外资、港澳台股东持有其流通股且未超过公示额度的,不计入内;3、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香港交易所公示为准)。供货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食品安全责任险不低于100万元,企业法人和主营业务1年内无变更。(企业法人1年内无变更要求,因央企、国企法人为任命制,故央企、国企除外)
第二条供货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属于生产类供货商还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其他相应资质证书。
第三条供货商在部队驻地(在西宁地区)需具有自有或租赁仓库,仓库包括(分拣仓、常温仓、冷链仓等)并提供仓储材料。(包括不限于仓储图片、场地租赁合同、租金支付证明材料或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缴税凭证。)
第四条供货商在部队驻地需具有自有或租赁配送车辆,车辆不少于5辆,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协议。
第五条供货商需具有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营场所不动产登记证书、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现地场所现状等)。
第六条供货商须提供最近连续一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等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第七条供货商须提供最近连续一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证明)及企业为不少于10名员工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保花名册(提供缴纳社保权益单核验;网上打印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且应可以网上验证,不可验证的视为无效),参与配送人员需具有健康证并提供健康证复印件。
第八条供货商须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附审计公司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及附注)。
第九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供货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被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相互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申请进入供货商库,否则将列入供货商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该项目。
第十条企业近两年未被“中国 ”( )、“信用中国”( )、“军队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的供货商的查询记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及配送单位“黑名单”。
第十一条供货商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食品经营、生产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第十二条供货商近两年内具有类似履约经历(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和部队的集体单位食堂配送履约经历)。
第十三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及方式
4.1申领时间: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4.2申领
4.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4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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