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山西 拟开发风电项目风资源数据采集及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7-2-462)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山西 拟开发风电项目风资源数据采集及评估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新能源山西 主要负责风电及光伏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工作。为推进公司新能源产业发展,结合拟开发风电项目风能资源研究分析需要,现开展新能源项目风资源数据采集及风资源评估服务采购。根据华能新能源山西 项目规划,本次采购服务涉及的风资源数据采集点共五处,暂定为山西省长治市沁县两处、阳泉市矿区两处、大同市天镇县一处,五处采集点受托方均需装设拉线式陆上测风塔进行风资源数据采集,并形成风资源数据分析报告,最终服务区域及数据采集点以委托方审核确认的测风服务方案为准。
2.3项目规模:本期工程容量以最终批复为准。
2.4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进行现场踏勘并编制测风方案,测风方案通过委托方评审开展测风服务工作,受托方需自行装设测风塔进行风资源数据采集,并向委托方定期提供测风数据,编制完整的半年度、年度测风数据分析报告,测风数据提供服务期限为3年,测风报告服务期限为1年。
委托方本标段仅采购风资源数据采集及风资源分析报告服务,受托方为满足前述工作所装设的测风塔归受托方所有,涉及的测风塔安装、维护、管理、回收均由受托方负责,测风塔基础施工、组立、安装、运输、维护、保管、征地、赔付补偿、拆除、地貌恢复、回收等一切相关工作均属于受托方职责。受托方需确保服务期内测风塔及各测风仪器的安全性、可靠性,做好日常巡检维护和仪器校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数据采集连续性、准确性、完整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范围内
(2)投标人近3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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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