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丰镇站场电缆更新工程项目已由西铁计改函〔2024〕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新丰镇站场电缆更新工程项目;标段编号:LXGC2024070111;标段类型:施工。
2.2 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新丰镇站场电缆更新YJV22-8.7/3*70电缆80米、YJV22-8.7/3*120电缆2728.01米,制作电缆井14个,电缆沟开挖及回填1686米,混凝土路面开挖及恢复242.4m2,混凝土电缆槽制作及安装2456米,电缆顶管110米,电缆热熔头制作3个,电缆户外终端头制作11个,电缆敷设2808.81米,镀锌钢管敷设180米,混凝土标桩制作及安装61根。计划工期60日历天。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4 其他要求:
3.4.1资质条件:具备西安局集团公司施工单位管理库[B级及以上]级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同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施工资质;
3.4.2财务要求:近2年( 2022年、2023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
3.4.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4月-2024年4月)以来具有[铁路电力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3份,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4信誉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1]年(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中国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
3.4.5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资格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二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师资格要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6其他要求:用于本项目施工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按满足施工需要配置。
3.5与西安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间有未结诉讼(仲裁)相对方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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