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王希鲁片区安置区(昊天热力) 已由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沧发改投资[2024]15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州建投工程建设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新华区财政,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王希鲁片区安置区(昊天热力)二标段勘察;
2.1.2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63739.43平方米,包括1至13#住宅、配套公建(室外管网、景观等)、幼儿园、商业、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192772.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2529.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242.57平方米。
本标段为王希鲁片区安置区(昊天热力)项目占地面积35.61亩。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3739.43平方米,包括10至13#住宅、配套工程(室外管网、景观等)、幼儿园、配套商业、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79093.8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486.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607.35平方米。
2.1.3 建设地
2.1.4 资金来源:新华区财政;
2.1.5 质量标准: 合格;
2.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7勘察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勘察单位进场,10天(日历日)内提交正式的勘察报告;
2.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9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
2.2招标范围:本标段地质勘察应该包含的所有内容(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本标段勘察应根据本工程特点提供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要的沿途参数,对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防治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1.2
3.1.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
3.1.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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