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放甲铺至将军墓改建工程(省道S343临清至和顺公路野沟门水库段改建工程)监理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785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信都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市级以上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放甲铺至将军墓改建工程(省道S343临清至和顺公路野沟门水库段改建工程)监理 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1个标段,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负责本项目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条/段)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有违法违规行政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2021年7月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项(条/段)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3.1.5其他要求: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标部分,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未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登录E招冀成 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3、本项目的监督部门:邢台市信都区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渠道和方式:邢台市信都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邢台市信都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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