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州局机关安防门禁系统改造项目(第二次)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非2024-040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州局机关安防门禁系统改造项目(第二次)工程已由省烟草公司黄南州公司以省黄南州烟草专卖局会议纪要2024年第5期文批准实施,资金来源来自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
(2)工期:60天
(3)合同估算价:115674.0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做出相应承诺,格式自拟并盖单位公章);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到近三年来的行贿行为记录,及其它能自行证明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征信记录(以上提供投标截止日前20日内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本次采购活动中,发现有行贿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列入省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实施严格禁入措施,并禁止参加全省烟草系统各单位其它新采购项目。近三年来有行贿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本单位、本单位下属单位及本单位以外的其他主体),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列入省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取消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并禁止参加全省烟草系统各单位其它新采购项目。被列入烟草行业禁止期限内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及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止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具备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注:若投标人不存在上述所列内容,须投标人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内容需体现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或主要负责人姓名或实际控制人2>供应商(投标人、乙方)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我方(招标人、甲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做出相应承诺,格式自拟并盖单位公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辖区内的投标人,应符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进青登记的通知》(青建工〔2021〕240号)要求。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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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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