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交通违法行为识别与提醒试点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DY-2024H035
2、项目
3、采购内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交通违法行为识别与提醒,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4、采购项目预算:29.8万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投标处理)
5、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2)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无。
三、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7月31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 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 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5、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
采购
采购单位
办公
(2)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编制:祁工
办公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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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ayzb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