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机务段“八一号”机车陈列室基础装饰、电气安装、美工布展、场景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STGCHDJL-2024-0579GK
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机务段“八一号”机车陈列室基础装饰、电气安装、美工布展、场景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机务段“八一号”机车陈列室基础装饰、电气安装、美工布展、场景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通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合肥机务段党政联系会议审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项目地
2.2项目内容:拟在段原设备车间办公楼1楼对“八一号”机车陈列室进行基础装饰、电气安装,场地面积约270平方,此外另包含展厅旁3个办公室设计。
2.3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2)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
2.4工期:
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全部完成。
- 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必须单独配备。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核查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 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 3.2中 第(2)条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3.2(1)资质要求。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承担的任务安排。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如果联合体投标时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投标将会被拒绝。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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