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财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
2.2建设地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筑面积5616.42平方米,该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于2001年投入使用,主体四层,钢混结构。建设内容包括:承重系统、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暖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消防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院落整修、室外管网整修。
2.4合同估算价:7058316 元;
2.5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有关验收标准及施工图设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建筑物结构补强)不分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 60%。本项目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1.2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在“中国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均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1.4财务要求: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需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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