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1线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官亭保家桥危桥改造)、S306线峡口
至官亭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代建(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S201线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官亭保家桥危桥改造)、S306线峡口至官亭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分别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2024]66、青交[2024]6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青海省海东公路总段,采购人为青海省海东公路总段,采购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代建服务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S201线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官亭保家桥危桥改造)、S306线峡口至官亭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代建(第二次)询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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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S201线官亭保家桥受甘肃积石山县6.2级地震影响,受损严重,按震损检测评估结果对官亭保家桥进行拆除重建,并恢复桥梁两端引道及相关交安等设施。S201线官亭保家桥危桥改造工程,桥梁中心桩号为K87+408。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7.5米~24.5米,拆除重建桥梁采用公路-I级荷载,全长66m,宽度1.5m(人行道)+7.5m(行车道)+1.5m(人行道),设计安全等级一级,设计洪水频率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20g。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1-2014)中规定,上述路段路线平纵面、路基路面宽度等技术标准均维持既有标准不变。S306线峡口至官亭段受甘肃临夏州积石山县6.2级地震影响,造成路基路面、桥涵等设施不同程度受损。本项目涉及S306线峡口至官亭段震损里程14.493公里,其中:峡口至中川(约5.798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中川至大河家段(约8.704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桥涵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1-2014)中规定,上述路段路线平纵面、路基路面宽度等技术标准均维持既有标准不变。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合同包。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范围为S201线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官亭保家桥危桥改造)、S306线峡口至官亭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代建,由代建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含施工准备期)的全过程代建管理工作,代建单位依据合同在服务期内代行项目法人职责,开展代建工作,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负责办理代建服务期内相关审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开工手续等)并落实相关要求,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负责落实整改;(2)代建人代表项目采购人组建项目指挥部,并设置总工程师办公室、工程部、合约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进行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设计管理、交工验收、项目移交,配合竣工验收、交(竣)工结(决)算、项目审计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3)对施工、材料设备供应、技术咨询等单位进行合同管理,根据合同约定,细化、分解项目管理目标,落实目标责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4)依据相关法规和合同,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计量、资金支付、环境保护等相关责任,审核、签发项目建设管理有关文件;(5)按合同约定的代建管理工作目标,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建设项目管理计划,并报经采购人同意;按采购人要求定期更新项目管理计划;(6)变更管理,代建人进场后应对设计方案、造价进行核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设计变更方案进行审查并报采购人审定,办理变更报批手续;按季度将设计变更汇总报采购人备查。(7)环保的相关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遵照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国家、省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落实环保工作“一岗双责”和体现“痕迹化管理”;(8)按照相关规定配合采购人完成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信用考核评价工作;(9)组织中间验收,协助项目法人组织交工验收;(10)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工程决算文件等。负责完成环水保验收(如有)、档案专项验收、阶段性安全性评价;(11)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维修工作管理,完成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2)自觉接受纪检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落实各项廉政制度和措施;要与第三方逐一签订廉政合同,形成代建人与第三方相互监督机制;(13)接受采购人的考核及管理;(14)起草和编制代建工作规范,明确工作流程,并在代建过程中逐步总结、完善工作规范,并在项目结束后,向采购人提供系统的、完整的代建工作总结,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企业参与共同编制的,代建人应予以支持和帮助。(15)按照青人社厅发〔2022〕10号(关于印发《青海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督促施工单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协调处理好与相关单位及沿线群众的关系,维护公众利益。(16)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代建相关工作。
2.2本次询比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合同包编号为DJ-1。
2.3服务期:本项目的代建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办理完成相关资产移交、资料移交工作止,共计485日历天,施工工期约120日历天(含施工准备期),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2.4代建管理总体目标: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本项目竣工验收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5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6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青海省相关规定。
2.7投资管理目标:项目决算建安费不超过批复的预算建安费,因采购人原因或政策变化导致的超预算除外。
2.8工期目标:项目总工期不超过合同约定的建设周期(含冬歇期)。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能力。
(2)财务要求:供应商2023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供应商应提供①2023年经原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确认的财务状况数据确认表彩色扫描件(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数据确认表”)或②2023年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附注部分无需提供,还应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3)业绩要求:满足下列①、②业绩条件之一:①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国内独立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的代建或建设管理(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安)工作;②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在国内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安)工作。
(4)信誉要求:①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②供应商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③供应商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④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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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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