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 受江西中烟工业 广丰卷烟厂的委托,对江西中烟工业 广丰卷烟厂电梯维保及修理(2024-2027)(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电梯维保及修理(2024-2027)(第二次)。 2.招标内容:本次电梯维保及修理项目采用半包干形式对广丰卷烟厂目前在用的12台电梯进行日常维保及修理。其中,新厂区5台货梯、3台客梯,均为通力电梯;下溪仓库4台货梯,生产厂家有上海三菱、南昌康达等。电梯配件(主机、变频器、主板、钢丝绳除外)由电梯维保单位自行负责采购、更换与安装,配件费用均含在电梯维保及修理费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所更换的配件要保证电梯安全正常运行,当配件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全部由维保单位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主机、变频器、主板、钢丝绳四大主要配件由招标人自行购买,电梯维保单位需提供四大主要配件规格型号,电梯维保单位应免费负责完成更换、安装与调试等,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3.本项目估算金额:49.5万元(含税),自筹,已落实。 4.项目 5.服务期:自2024年12月10日起36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就本项目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 7.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各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招标人严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行贿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措施:①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本招标人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烟草行业各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期限内的行贿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任职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均不得参加本招标人新项目的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②在本招标人项目招标过程中,若投标人被列入烟草行业各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招标人还将会同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烟草行业各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外的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同一投标人的同一行贿行为既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可查询的,其禁入期限以烟草行业黑名单记载的禁入期限为准,不重复实施禁入措施。),对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且应当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本招标人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③在本招标人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以下恶意行为的,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将列入本招标人严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2年内禁止其参加本招标人新的所有采购方式项目。被列入本招标人严重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不良行为直接责任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均不得参加本招标人新项目的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一)通过挂靠或买卖资质,或提供伪造、变造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与招标人采购相关部门(单位)、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串通参与非招标项目竞争的; (三)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招标人采购业务中存在恶意串通、开标前泄露标底、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等行为的; (四)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恶意违约,给招标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50万元(含)以上重大损失的。 同一投标人重复以上恶意行为的,或情节特别严重的,永久禁止其参加招标人新的所有采购方式项目。) 三、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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