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峡水电站厂坝间副厂房办公区及厂坝间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合同名称:李家峡水电站厂坝间副厂房办公区及厂坝间环境整治
合同编号:1051-LD-JZ/XL-[2024]第5号(总92号)
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4-04-01-105-01
发包
受委托就李家峡水电站厂坝间副厂房办公区及厂坝间环境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工程概况
厂坝间副厂房为电站前方生产区域办公区,共分10层,投入使用均已超过20年,期间未进行过整体维修,目前主要存在以下缺陷:
(1)5楼、6楼、9楼、10楼部分墙面粉刷层脱落,6楼中控室墙面装饰板脱落、变形。
(2)5楼、9楼、10楼部分水磨石地面磨损,部分混凝土地面裂缝、破损。6楼中控室、保护室、消控室、蓄电池室防静电地板变形、倾斜。
(3)5楼、6楼、9楼、10楼铝扣板吊顶变形、褪色。
(4)5楼、7楼、8楼、9楼、10楼过道及室内墙裙局部变形、褪色,室内柜体损坏。5楼、6楼、9楼、10楼部分木门变形、门锁损坏。
(5)厂坝间副厂房A、B、C楼梯间墙面起皮、开裂、腐蚀。
(6)厂坝间副厂房400V室、6KV室、左右岸变电所墙面局部粉刷层脱落、渗水腐蚀,部分混凝土地面裂缝、破损。
(7)厂坝间地漏堵塞、机组主变轨道渗水至主变室内、排水沟钢盖板锈蚀、主坝7号坝段下游面长青苔、电缆布设不规范等影响安全文明生产。
(8)通信机房环境不符合《GB50174数据中心设计规范》及《GB5046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
鉴于以上原因,需对厂坝间副厂房办公区及厂坝间进行环境整治。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李家峡水电站厂坝间副厂房办公区及厂坝间环境整治。
1.2.2主要工作内容
厂坝间副厂房办公区修缮;
厂坝间环境整治;
通信机房环境整治。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项目平行施工,总工期:120天(厂坝间副厂房办公区修缮:工期120天;厂坝间环境整治:工期60天;通信机房环境整治:工期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时间为准。施工期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需停工时,总工期内不予调整。
工作时间:每日有效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五上午进行安全学习。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项工业厂房单项建筑面积5000平米以上装饰装修项目合同业绩(不含分包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至少能够反映合同范围及包含的具体工作内容)。
1.6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4年7月16日10:00时在李家峡发电 办公楼前集合,由发包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费用及安全责任均自行承担。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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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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