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广东阳江沙扒海上风电场受损基础、阳江及汕头区域
测风塔拆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4110013067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能源广东阳江沙扒海上风电场受损基础、阳江及汕头区域测风塔拆除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阳江沙扒海上风电场受损基础
受损基础分别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阳西沙扒二期、五期海上风电场项目场址内,场址中心离岸距离分别为约20km、22km,场址水深24m~29m。涉及基础型式分别为大直径四桩非嵌岩导管架基础型式、单柱复合筒基础型式。
(2)阳江及汕头区域测风塔
1.阳江海域测风塔。测风塔所处场址离岸距离分别约24km、29km~38km,水深16.5m~30m。采用三角形布置的直立式塔架、三角形布置的钢结构基础型式。
2.汕头海域测风塔。测风塔所处场址离岸距离约24.8km,水深22m~30m。采用三角形布置的直立式塔架、三角形布置的钢结构基础型式。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为三峡能源广东阳江沙扒海上风电场受损基础、阳江及汕头区域测风塔拆除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受损基础、测风塔的拆除;办理开工必备手续及对外协调工作等、编制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并通过海事部门的评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承担拆除前、后的海底地形扫测工作;
(2)承担拆除受损基础、测风塔的海陆运输和堆场存放、保管等工作(自堆场起租之日起至固定资产处置完成结束为止,预计堆存时长为18个月,投标人需充分考虑存放时长);配合完成受损基础、测风塔的固定资产评估及处置等工作。
2.3 进度计划要求
计划工期:90日历天(不含堆存时间);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0月。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包人开工通知为准。
本项目堆场堆存时间预计为1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甲级)资质,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③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承担过至少1项海上测风塔或海上风机基础的安装工程完工业绩,或至少1项海上测风塔或海上风机基础的拆除工程完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一级建造师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1项海上测风塔或海上风机基础的安装工程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或至少1项海上测风塔或海上风机基础的拆除工程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文件等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等信息)。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