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电力二次安全防护设备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7-1-045)
项目所在地区:各订单项目现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电力二次安全防护设备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各订单项目现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电力二次安全防护设备框架协议招标
2.4 交货地点: 各订单项目现场
2.5 交 货 期: 订单下达之日起10天内开始供货,自供货开始之日起1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以框架协议的方式采购区域集控中心电力安全防护设备,包括纵向加密装置约400台、正向隔离装置约100台,反向隔离装置约50台和微型纵向加密装置约100等设备,均要求国产品牌,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次招标为单价框架协议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数量仅为预估量,不作为合同价格计取的依据,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情况,若有效投标人数量N≥5,与排名前3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若有效投标人数量N=4,与排名前2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若有效投标人数量N=3,则与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合同执行期间发生需求时,按订单金额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供应商,如最低价的中标人不能满足订单项目的要求,即顺延委派次低价的中标人,以此类推。如中标人由于自身原因不接受订单,导致招标人顺延订单的,则视为违约,需承担顺延订单价差的违约责任,一年内不接受委派次数到达3次,则招标人可将该中标人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的任何采购业务。招标人不承诺每个中标人都有订单委派,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纵向加密装置或单向隔离装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业绩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接收代理商投标。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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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