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信阳车站消防器材项目公开招标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FQC-2024-04-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信阳车站消防器材项目公开招标二次招标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对4kg干粉灭火器158具,24kg推车二氧化碳灭火器2台,35kg推车干粉灭火器22台,进行到期检测及药剂充装。 购买2kg干粉灭火器12具,4kg干粉灭火器141具,8kg干粉灭火器20具,35kg干粉灭火器23台,50kg干粉灭火器10台, 3kg二氧化碳灭火器2具,6L水基灭火器26具,9L水基灭火器22具,35L水基灭火器2台,45L水基灭火器10台,4kg干粉灭火器箱(2具装)33个,9L水基灭火器(2具装)1个。 10m-65mm-25m消防水带8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车站消防器材根据管理要求需要更换,现需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包括:对4kg干粉灭火器158具,24kg推车二氧化碳灭火器2台,35kg推车干粉灭火器22台,进行到期检测及药剂充装。购买2kg干粉灭火器12具,4kg干粉灭火器141具,8kg干粉灭火器20具,35kg干粉灭火器23台,50kg干粉灭火器10台,3kg二氧化碳灭火器2具,6L水基灭火器26具,9L水基灭火器22具,35L水基灭火器2台,45L水基灭火器10台,4kg干粉灭火器箱(2具装)33个,9L水基灭火器(2具装)1个。10m-65mm-25m消防水带8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投标方需具备换药及采购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资质,提供能响应技术规格书相关要求的资质材料。(4)投标方需提供灭火器维修能力评估及机构等级证书,根据检测出具合格证。(5)投标方需提供相关产品质量证明资料、灭火器产品需提供3C证书。(6)投标方需服务能力证明资料。(近3年内人员密集场所同类业务10万元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和发票)。(7)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8)投标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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