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交竣工验收(JQG-1) | 1.项目概况:G104京岚线济南黄河公路大桥扩建工程路线全长7.748公里。全线设特大桥1座,桥梁长度6876米(其中新建6192米,二环东高架改造684米),主线出入口匝道2对,涵洞1道,互通立交2处(其中枢纽互通立交1处,一般互通立交1处),房建场区1处,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2处。零点立交为涡轮型枢纽互通,共设置14条匝道(含劝返车道)。该标段互通主线桥长683米,匝道长度9769.5m,其中匝道桥总长7652米。济广高速改造路基长度364.4米,改造桥梁长度1720.18米(其中拆除新建1560.18米,拼宽利用80米,直接利用80米)。在互通南侧与二环东路高架桥衔接的东西两侧各设置一条集散道(均为桥梁)。新建轨道交通预留土建工程路线全长约4.931公里,包括地下暗埋段394米,敞口段251米,高架区间4286.2米(高架桥长4133.4米,高架车站长152.8米)。零点立交标段预留轨道交通土建工程,长644.6米,包括明挖暗埋段394米,明挖敞口段169.6米,地上U型槽81米。出资单位:济南城市建设集团 ,济南黄河大桥建设管理 为济南城市建设集团 全资子公司。
2.招标范围:对项目主体及附属专业工程进行交工、竣工验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 桥梁、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管理用房、照明工程、绿化等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检测服务等相关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2. 同时具有①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工程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登记证书(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且在有效期,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交通工程专项)且在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 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并证明在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的业绩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投标人承担过一个340万元以上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业绩(含桥梁荷载试验);
(2)投标人承担过一个170万元以上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业绩(无荷载试验)和一个200万元以上桥梁荷载试验检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表。注: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2021年1月日1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2.技术负责人(1人):拟派技术负责人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3.3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