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兰高速邯郸服务区光储充一体站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市复兴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复发改备字【2024】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交建新能源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邯郸服务区停车场新建160KW双枪充电桩16台,新建320KW双枪充电桩2台,可供小型汽车充电车位40个及大型汽车充电车位4个;新建2*1250KVA箱变两座,光伏车棚3108平方米,200KW/2h储能装置两套,480KW分体式充电主机配套4个液冷直流超充终端充电桩2台,两侧服务区入口匝道右侧绿化带及兰州方向高速公路边坡侧铺设光伏组建。地面分布式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17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40634MW,占地面积15500平方米,逆变装机总容量1.17MW,逆变器采用100KW和110KW两种型号;车棚分布式交流侧装机容量为0.56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0.6318MW;逆变装机总容量为0.56MW,逆变器采用40KW和100KW两种型号;总计585Wp规格单晶硅n型双面双玻光伏板共可安装3484块,直流侧安装容量为2.03814MW,交流侧安装容量为1.73MW。该项目上网模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2.1.3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2.2 招标范围: 青兰高速邯郸服务区光储充一体站项目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清单编制)、施工准备、 施工、试运行、竣(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2.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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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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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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