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24年至2026年度玉溪物资储科辅料高架库叉抱车作业任务承包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年至2026年度玉溪物资储科辅料高架库叉抱车作业任务承包项目。
2.2 2.3 招标范围:
第一服务阶段:服务内容为完成玉溪物资仓储科红塔厂区辅料高架库(卷包一车间、卷包二车间等)、凤凰厂区辅料库(卷包三车间、复合嘴棒车间、新型烟草车间)烟用材料的叉抱车作业(入库、库间转储),以及叉抱车零星作业(出货取料、机台辅料收回、托盘回收整理、退库辅料的叉抱车装卸作业等),及应急和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第二服务阶段:服务内容为完成玉溪物资仓储科红塔厂区辅料高架库(卷包一车间、卷包二车间等)烟用材料的叉抱车作业(烟用材料卸货、入库、库间转储,以及叉抱车零星作业(出货取料、机台辅料收回、托盘回收整理、退库辅料的叉抱车装卸作业等),及应急和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辅料高架库按组盘规格配盘作业;红塔厂区辅料高架库(卷包一车间、卷包二车间等)辅料高架库辅助工作任务(叉抱车辅助装卸作业、搬运、堆码、出货取料、机台辅料收回、托盘回收整理、退库辅料作业、机台辅料收回整理作业、协助质检部门完成质量检验作业、协助完成作业现场装卸车辆调度、实物外观检查、清点数量、实物盘点、粘贴标识、及应急和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2.4 项目
第二服务阶段: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第一服务阶段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有权依据红塔集团相关规定对中标人合同执行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则继续签订第二服务阶段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服务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或发生重大事故,验收不合格或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经营的,招标人有权不再续签合同。因受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政策、管理主体发生变化影响,或者行业、上级部门对该项目进行调整的,招标人有权调整服务范围或者解除合同。
2.6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 出资比例为:100% 。
2.8项目金额:本项目预估金额:第一服务阶段:71.04万元(不含税),第二服务阶段:166.19万元(不含税);两个服务阶段合计约237.23万元(不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无。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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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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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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