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发电
输煤系统智能巡检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发电 输煤系统智能巡检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
合同编
招标项目编
发包
黄河水电物资 受国家电投*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发电 输煤系统智能巡检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西宁发电 2×600MW机组输煤系统由运煤系统、堆煤系统、取煤系统、配煤系统、煤水处理系统等组成,储煤系统由斗轮机实现,配煤系统由犁煤器实现。系统可以集中控制和就地控制,并具有联锁、调节控制、运行程序、监控和报警功能。以微机程序控制为主,集中单独控制为辅,就地控制只用于检修后的单机启、停或调试。
目前输煤系统巡检方式以人工巡视为主,以皮带机跑偏检测辅以沿线部分工业视频监控为辅,随着机组大量的掺烧低热值高灰分煤和新疆煤,输煤栈桥内存在粉尘浓度高、机械转动部分积粉等引发自燃的风险,仅靠人工巡检存在较大的盲区或漏洞,增加火灾事故的安全隐患。
为提高西宁发电 输煤栈桥巡检工作效率,提升电站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需要研发一台基于输煤运行状态的巡检机器人及一套智能管理系统,并将所研发的智能巡检机器人及智能管理系统应用于西宁发电 输煤运行巡检工作中,旨在实现对输煤系统的日常状态检测,相关巡检数据的采集、分析,以至于达到评估设备运行状态,提出设备管理建议的目的。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工作范围为在西宁发电 8号输煤栈桥研发、安装一台基于输煤运行状态的巡检机器人及一套智能管理系统;输煤栈桥内巡检机器人主要的功能包括气体检测、红外测温、高精度定位、安全防护、皮带跑偏监测等。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2.1.1供货
(1)机器人本体1台:最大行驶速度》0.5m/s,最大爬坡能力:50°定位精度为±10mm,紧急停车距离<500mm。
(2)轨道、充电、语音系统:高强度铝合金材质,含支架及连接件等,并进行硬质阳极氧化处理;配置充电坞,支持无线充电;支持交互对讲。
(3)高清摄像机:30倍光学变焦,分辨率:1920*1080。
(4)红外热成像仪:测温范围:-20℃~+300℃,分辨率:≥384*288。
(5)服务器:机架式服务器机箱:标配12*3.5寸盘位,支持热插拔,冗余电源;
CPU:2*英特尔(16C,2.90GHz,3.50GHz,24MB,185W)
内存:8*64GDDR4ECCRDIMM3200
系统盘:2*480GBSSDSATA2.5寸(企业级)
缓存盘:2*1.92TB固态硬盘SATASSD2.5英寸硬盘数据盘:8*6TBSATA7.2K3.5英寸(企业级)
阵列卡:1*RAID9230-2i直通卡、PM8204-8i2G缓存网卡:4*1GbE网口;
附加网卡:四端口万兆10Gb直连,SFP+,PCIE(含4个万兆多模模块,配置≥4个千兆电口);电源:800W双电源冗余电源;
支持超融合部署和扩容
(6)主机:参考配置(达到或优于以下配置):商务台式机电脑主机大机箱(13代i5-1340016G1T+512GSSDwifiwin11)
(7)软件平台:含视频监控、红外监控、环境监测、自动告警、数据分析等功能页。
1.2.1.2设备安装调试
(1)输煤栈桥内主要集成轨道系统,挂轨式机器人本体系统,分布式无线充电系统,图像智能识别系统。
(2)机器人巡检过程应通过客户端经服务器及无线网络控制,后台管理系统可生成大数据统计报表,辅助人工对现场情况进行分析。
1.2.2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2.1项目实施
1.2.2.2项目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80天,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方书面通知承包方,工期顺延但总工期不变,总工期包括完成所对应的技术研发、供货、设备安装调试等全部的工作内容。
1.2.2.3栈桥布置:西宁发电 8号输煤栈桥为从南向北由低到高倾斜布置,最低点到最高点落差约为54米,栈桥水平距离为178.7米,栈桥斜坡距离约为190米,栈桥坡度为15度,内部布置2路带式输送机,栈桥两侧各留有1米左右巡检通道,AB皮带机中间留有1.5米宽巡检通道,其中水平距离约30米处安装2台盘式除铁器,水平距离约40米处安装2台入炉煤采样装置,水平距离约80米处穿过机组烟囱。
1.2.2.4其他条件:施工用电、用水由发包方免费提供。发包方只提供接口,有关低压侧临时引接的设备及安装临时水路、电路的敷设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承担。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智能巡检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家。
投标人进行安装施工须具有以下资质: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不具有以上资质,可委托具有上述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和安装工作(须在投标时承诺)。拟委托安装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件可在合同谈判时提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仅安装施工允许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轨道式巡检机器人应用的合同业绩(须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主要工作内容及用户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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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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