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陆工程科技
内蒙古嘉洋科技 年产16000吨电子级硅烷配套12000吨颗粒状电子级多晶硅项目冷氢化装置
华陆公司-内蒙古嘉洋科技 年产16000吨电子级硅烷配套12000吨颗粒状电子级多晶硅项目冷氢化装置-冷氢化装置建筑工程(标段1)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华陆工程科技 内蒙古嘉洋科技 年产16000吨电子级硅烷配套12000吨颗粒状电子级多晶硅项目冷氢化装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华陆公司-内蒙古嘉洋科技 年产16000吨电子级硅烷配套12000吨颗粒状电子级多晶硅项目冷氢化装置-冷氢化装置建筑工程(标段1)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HUALU-22280e-PCM-010708-0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HUALU-22280e-PCM-010708-001
标段(包)名称:华陆公司-内蒙古嘉洋科技 年产16000吨电子级硅烷配套12000吨颗粒状电子级多晶硅项目冷氢化装置-冷氢化装置建筑工程(标段1)
招标内容及范围:负责华陆工程科技 承担的内蒙古嘉洋科技 年产16000吨电子级硅烷配套12000吨颗粒状电子级多晶硅项目冷氢化装置建筑工程(标段1)施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处理。负责冷氢化装置标段范围内各主项界区线内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包含所有地上、地下(桩基除外)用于承载设备、管道、钢结构和人员活动场所的基础(不含动设备的灌浆)、上部结构(不含主体钢结构)、池子、排水沟/盖板、管沟/电缆沟、管墩/管架、总图竖向等建/构筑物,还包括全场/装置给排水的各类井、电气/电信系统预埋以及防雷接地系统(仅地面以下及首层防雷接地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与施工有关的所有许可、安全、准备、管理、配合等一切有关事务。具体工程及工作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2 计划工期: (1)计划土建开工日期:2024年07月31日; (2)计划中间交接日期:2025年07月30日; 其中:冷氢化框架基础完成日期:2024年8月31日; 冷氢化设备基础完成日期:2024年9月30日; 厂房压缩机基础完成日期:2024年9月15日; (3)计划工期:364天(日历天)。
2.3 建设 2.4.2 施工HSE要求:重大伤亡和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百万安全人工时损工率小于0.3‰;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覆盖率100%;个人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率100%;安全标准化覆盖率100%;职业病发病率为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为零;重大厂内交通事故为零;固体废弃物分类集中管理;废水、废气、噪声排放符合合同节能环保要求及环评报告的控制标准;倡导循环经济、实现节能减排、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工程现场环境达到当地政府文明工地标准;满足业主的环保要求。
2.5 其他:
建设规模:年产16000吨电子级硅烷配套12000吨颗粒状电子级多晶硅项目冷氢化装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B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安全人员资质要求:专职安全管理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C级考核合格证书,HSE经理必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C级(或以上)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 (6) 业绩要求:近3年承担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