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分析测试中心高精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莞理工学院分析测试中心高精尖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方诚信招标东莞 ”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GUT-CG-2024-006
项目 预算金额:¥36,000,000.00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预算(元) 备注 1 ●球差校正透射电子显微镜 1 套 21,000,000.00 核心产品 2 聚焦离子束双束扫描电子显微镜 1 套 10,000,000.00 3 X射线精细吸收结构谱仪 1 套 5,000,000.00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的三年内不得在投标活动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第五十四条(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第七十七条(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规定的违法行为,而受到各级管理部门的处罚。投标人存在前述处罚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主动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最近3年投标人牵涉的其他(失信和违法)处罚说明”,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3.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4.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上述情况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11日 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理工学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三方诚信招标 东莞 地 3.项目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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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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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f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