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茂名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4411MMG103153101
项目名称:茂名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24,5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茂名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824,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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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医用内窥镜 | 荧光4K腹腔镜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886,500.00 | - |
1-2 | 其他医疗设备 | 血液回收机 | 4(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80,000.00 | - |
1-3 | 其他医疗设备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86,000.00 | - |
1-4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电动液压手术床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75,000.00 | - |
1-5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LED手术子母无影灯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98,000.00 | - |
1-6 |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 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80,000.00 | - |
1-7 | 其他医疗设备 | 骨组织手术设备(牙科动力系统)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9,000.00 | - |
1-8 | 其他医疗设备 | 人体成分分析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通知发货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供应商中标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供应商中标后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告)或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或基本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供应商中标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茂名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茂名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提供《投标函》。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 (1)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至 2024年06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