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贵州省内。涉及贵州省贵阳市(集控中心侧、平台侧)、六 盘水市海发光伏电站、兴义市贞丰长田光伏电站、兴义市纳玉光伏电站、都匀市 独山大风坪风电场、六盘水市双塘光伏电站等。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中的海发、纳玉、长田均为集中式 110kV 农光互补式 光伏电站,大风坪风电场为 35kV 开关站(无主变),安装 7 台上海电气 2MW 风机, 总容量 14MW。暂定接入的接坝河、双塘光伏电站均为 35kV 开关站(无主变)。
本次项目规划建设智慧运检平台,本次建设的智慧场站需接入此平台。本项目建 设的场站均已实现远程集控功能,对光伏发电组件、风机运行数据的采集与控制、 升压站远动设备电气监控运行数据的采集监控、功率预测系统数据采集展示, 能 量管理系统(AGC/AVC)数据的采集与监视,能够在集控中心操作风电场和光伏站 的 AVC/AGC 系统,根据电网公司指令调节电场出力,接入了现场视频安防监控和 光伏区防火监控。配套建设了生产综合管理系统, 实现了对指标对标展示、设备 台账管理、电子两票管理、巡定检管理、技术监督管理、运行值班管理、缺陷管 理、工单管理、技改管理、生产标准库、备品备件管理、安全信息管理、安全监 督管理、移动 APP、采购管理。生产综合管理系统由湖南先一科技有限公司 承建,集控中心系统由北京金风慧能技术有限公司承建。
2.4 建设工期:2024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开工时间及工 期以采购人通知及合同约定为准。
2.5 设备名称:智慧场站相关设备及系统、智慧运检平台
2.6 数 量:1 座智慧运检平台、6 座智慧场站
2.7 技术规格:见技术规范书
2.8 招标范围:完成贵州钟山新能源有限公司等海发、长田、纳玉、大 风坪智慧场站建设,其中海发光伏电站按 2 座智慧场站建设考虑,长田和纳玉按
3 座智慧场站建设考虑。本项目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智慧运维深度融合为基础, 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无人化为方向, 以数据、平台、网络、算法为关键 要素,以现有集控中心为指挥大脑,建设设备智能巡检、光伏场区网络全覆盖、 设备诊断预警和分析、智能消防安防、数字孪生系统等集成化综合管理系统, 逐 渐实现光伏电站“无人值守、智慧运维 ”,实现区域协同、精益管理、人员优化、 降本增效的目的。建设内容具体如下:
本项目建设智慧场站均需接入智慧运检平台。
(1)智能巡检模块:整合现有视频监控系统,加装图像、声纹等 AI 识别设 备,采集升压站、光伏场区、风机设备运行状态数据,实现设备智能巡检;
(2)网络全覆盖模块:依托光伏电站升压站与光伏场区的通讯系统,利用 5G 技术实现海发光伏电站场区网络全覆盖,便于视频监控、其他无线设备数据传输 和控制,其他场站不建设 5G 覆盖;
(3)无人机巡检模块:布置无人机巡检所需的软硬件设施,包括带有红外 扫描功能无人机、续航机场及配套软件, 实现光伏组件自动巡检,主要用于光伏 组件故障(遮挡、玻璃碎裂、隐裂、热斑、PID 衰减、组串失配)诊断,日常光 伏区巡检;
(4)智能预警与设备效能分析模块:采集升压站 SCADA 系统、NCS 系统等 数据,与图像 AI 识别相结合,建立设备智能诊断预警模型,实现设备智能预警 分析;采集主要发电设备关键数据,结合辐照量、风速气象数据及巡检结果,开 展风电场和光伏电站设备效能对标分析,定期出具提效报告,指导场站开展针对 性维护消缺工作;
(5)智能消防和安防模块:整合现有消防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和门禁系统,并建设周界入侵电子围栏,实现消防自动报警和入侵报警功能,自动语音 提示与驱离功能;
(6)地图展示模块:利用数字孪生技术,实现光伏场站和风电场数字化地 图、人员定位和轨迹展示,同时实现人员异常行为识别;
(7)其他功能:开展功能模块的调试工作,通过运营商专线,将巡检报告、 设备诊断报告、预警信息、报警信息、人员定位信息等传入区域运维中心集中办 公点、贵阳集控中心。与现有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系统无缝对接, 经集控运行人 员确认后的异常信息可以直接推送综合管理系统生成缺陷工单。接收安全生产综 合管理系统来的工作票、操作票、管理门禁权限,与现场监控联动实现区域准入、 违章(误入)提醒。
2.9 交货地点:贵州省内。涉及贵州省贵阳市(集控中心侧、平台侧)、六 盘水市海发光伏电站、兴义市贞丰长田光伏电站、兴义市纳玉光伏电站、都匀市 独山大风坪风电场、六盘水市双塘光伏电站等。
2.10 交 货 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须具有投标人必须具有 CMMI 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 书扫描件。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个智慧风电或智慧光伏场站建设业绩。投标人 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 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 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 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 标,且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 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2)代理的制造商须同时满足 3.2.1 和 3.2.2 以及 3.2.3 的要求。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 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 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 求;未具备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 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 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 则自动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 (日期) 公示的公司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 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6 月 18 日至 2024 年 07 月 01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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