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永福庄乡帮扶车间综合体项目已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以任行审投资批{2024}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永福庄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24年永福庄乡帮扶车间综合体项目。
2.2建设地
2.3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钢结构厂房3座,总建筑面积6400㎡。岭三村4100㎡,一层钢架结构及配套设施。岭二村1200㎡,二层钢架砖混结构及配套设施。冯村1100㎡,二层钢架砖混结构及配套设施。
2.4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工期:9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
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
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进行盲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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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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