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鹿山路666号。
2.2 项目规模:
本项目规划容量3.50146MWp,本次招标容量3.50146MWp。江苏松下汽车电子系统(苏州)有限公司3.94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由苏州吴江光伏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本工程利用松下公司厂内建筑物屋顶和停车场布置光伏组件。项目建设总规模3.50146MWp,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3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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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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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松下3.945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除光伏组件、逆变器和电缆(直流电缆、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采购外,项目管理、施工协调、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保险办理、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试运、验收、培训、技术服务、移交生产、所有手续办理(含项目并网申请、项目相关验收文件/证件/报告等)、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具体详见招标范围说明 |
500 |
招标范围说明:
招标人负责①光伏组件、逆变器设备和电缆(包括光伏专用电缆、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的采购及运输②项目备案③可研技术服务采购④屋顶载荷复核及加固方案编制⑤监理⑥法人管理费,投标人负责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项目管理、施工协调、施工图设计(含接入系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保险办理、建筑安装施工(含设备基础、屋面结构防水加固等)、调试、试验、试运、验收、培训、技术服务、所有手续办理(含项目并网申请、项目相关验收文件/证件/报告等)、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并对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生态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鹿山路666号,拟利用松下汽车电子系统(苏州)有限公司内建筑屋顶和停车场建设光伏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项目规划容量3.50146MWp。拟利用屋面建筑周围交通较便利,施工条件较好,太阳能资源属第三类地区,即“资源丰富”等级。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松下3.945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施工或服务期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11.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有1个及以上已投运高压接入(10kV及以上)光伏电站建安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文件(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和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应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6-11 16:12到2024-06-1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