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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发电分公司1、2号锅炉壁温测点更换施工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2     浏览:0    
核心提示: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1、2号锅炉壁温测点更换施工项目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1、2号锅炉壁温测点更换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西宁发电分公司1、2号机组锅炉为上海锅炉厂设计和制造的SG-1960/26.15-M6008型超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螺旋管圈直流炉,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四角切圆燃烧方式、平衡通风、Π超型紧身封闭布置、全钢架悬吊结构。

#1机组于2015年12月建成投产,#2机组于2016年3月建成投产,锅炉采用了低氮燃烧技术。

由于660MW火力发电机组对于炉膛壁温监测的要求较高,故壁温测点较多,#1机组壁温测点共有908点,#2机组壁温测点共有980点。采用的热电偶元件类型为K型,长度(25-30)米,φ6,铠装、双支型、绝缘:标准级,配置了IDAS智能前端若干。

自机组投运以来,1、2号机组壁温测点对于锅炉安全稳定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机组运行时间较长,已达到8年时间,且在安装阶段时出现较多问题和隐患,导致壁温测点损坏严重,绝缘层均已损坏。智能前端损坏较多,如温度显示不准确会导致运行人员和金属监督人员对炉膛壁温的实时监测、分析诊断和状态评估判断造成影响。

为解决以上问题,需要将所有的壁温测点温度元件进行更换并重新敷设安装,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满足机组的安全监视和稳定运行。

1.2招标项目内容

1.2.1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西宁发电分公司1、2号锅炉壁温测点更换施工工作所涉及的安装、调试以及原系统温度元件的拆除等全部内容,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项目:

1.2.1.1设备拆除

(1)拆除原有1、2机组壁温测温元件及相关附属材料,1号炉908支,2号炉673支,拆除时所需的脚手架搭拆、保温拆除恢复、油漆涂刷等辅助工作由发包方负责,详见下表。

1、2号炉炉膛壁温测点统计

序号

名称

1号炉需要更换数量

2号炉需要更换数量

1

锅炉前墙垂直管壁温

37

37

2

锅炉右侧墙垂直管壁温

35

0

3

锅炉后墙屏管壁温

19

0

4

锅炉后墙悬吊管壁温

19

0

5

锅炉左侧墙垂直管壁温

35

35

6

锅炉屏式过热器壁温

78

78

7

锅炉前墙螺旋管壁温

40

40

8

锅炉左墙螺旋管壁温

38

38

9

锅炉右墙螺旋管壁温

38

38

10

锅炉后墙螺旋管壁温

40

40

11

锅炉低温过热器壁温

84

84

12

锅炉末级过热器壁温

162

0

13

锅炉低温再热器壁温

87

87

14

锅炉高温再热器壁温

196

196

总计

908

673

1.2.1.2设备安装调试

(1)敷设所有的壁温测温元件,1号炉908支,2号炉673支至规定区域处。

(2)将所有的壁温测温元件测温端接入集热块,并将温度元件在管壁上用铁丝绑扎固定牢固。

(3)壁温测温元件接线端接至中转端子箱或IDAS智能前端,终端位置。

(4)全部安装完成后逐一测试所有更换后的温度元件,响应和准确性需满足要求。热电偶准确度和精度要求:I级±0.4%,热响应时间应能满足τ0.5∠30S(测试及验证工具:摇表、万用表、喷灯、喷灯燃料等)。

1.2.3发包方提供的便利

(1)设备及材料:本项目发包方提供主材,发包方负责提供热电偶测温元件(1600支)、IDAS智能前端(30台)、热电偶补偿导线(20000米)。其他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辅材、配件和消耗性材料由投标方承担。

(2)辅助工作:1、2机组壁温测温元件拆除时所需的脚手架搭拆、保温拆除恢复、油漆涂刷等辅助工作由发包方负责。

(3)工作用电:工作用电由发包方免费提供。发包方提供接口,从接口处至项目现场区域的管线接引均由投标方负责承担。

(4)工作用水:工作用水由发包方免费提供。发包方提供接口,从接口处至项目现场区域的管线接引均由投标方承担。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交货地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厂区。

交货方式:规定地点交货。

1.2.4工期

本项目1号炉总工期:本项目1号炉总工期为25天,暂定于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30日进行;2号炉总工期为20天,暂定于2025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30日进行。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承包方,工期顺延但总工期不变,总工期包括完成所对应的设备拆除、设备安装调试等全部的工作内容。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册人员。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承担过至少1项3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C级及以上等级检修业绩或3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热电偶元件施工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主要工作内容等)。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8.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6月12日0:00时至2024年6月19日0:00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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