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镇四里产业园配套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仁和镇四里产业园配套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潢川县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建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仁和镇四里产业园配套项目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YHZB-20240159; 2.3建设地点:潢川县仁和镇四里产业园; 2.4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 2.5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本项目为仁和镇四里产业园配套项目,主要内容包含产业园区道路硬化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2.8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相关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竣工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2.9质量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3.2”“3.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4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2)设计负责 3.5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6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四、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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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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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