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川口镇史纳村徐台沟泥石流、享堂村闫家沟泥石流、
1-3#不稳定斜坡灾害防治工程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川口镇史纳村徐台沟泥石流、享堂村闫家沟泥石流、1-3#不稳定斜坡灾害防治工程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民发改【2024】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
(2)招标范围:史纳村徐台沟泥石流:拦挡坝3座,谷坊坝5座,排导槽工程330m,植被恢复工程;享堂村闫家沟泥石流:拦挡坝4座,谷坊坝5座,排导槽工程3段合计510m,植被恢复工程;1-3#不稳定斜坡:挡土墙175.0m,截排水工程175.0m,被动防护网4段,总长度1710.0m,总面积8550.0㎡,清理浮石,植被恢复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1361001001
标段名称:民和县川口镇史纳村徐台沟泥石流、享堂村闫家沟泥石流、1-3#不稳定斜坡灾害防治工程标段一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7月1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01月10日
建设内容:史纳村徐台沟泥石流:拦挡坝3座,谷坊坝5座,排导槽工程330m,植被恢复工程;享堂村闫家沟泥石流:拦挡坝4座,谷坊坝5座,排导槽工程3段合计510m,植被恢复工程;1-3#不稳定斜坡:挡土墙175.0m,截排水工程175.0m,被动防护网4段,总长度1710.0m,总面积8550.0㎡,清理浮石,植被恢复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甲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职称](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1361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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