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港煤炭商业储备基地后方堆场项目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 唐曹审批投资备【2024】16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5%、7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唐山港煤炭商业储备基地后方堆场项目地基处理工程工程总承包。
2.建设地
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9.7公顷,总建筑面积约343316平方米,地基处理面积约440000平方米。堆场要求初始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小于160kPa;辅助场地要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小于100kPa;地基处理交工标高暂定+4.5m。
4.建设资金: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5.质量标准:
①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②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计划工期:12个月。
7.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工程施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续的服务以及配合建设单位审查工作,全部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工程保修、安全文明、扬尘治理等全部相关内容。承包人还须配合发包人完成设计及施工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和结算审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设计负责
(5)施工负责
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6)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投标企业注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7)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审计财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报告);
(8)信用要求:①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9)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组织履行。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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