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通渭风电基地通渭鸡川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规划容量为100MW,共包含18 台风机,采用单机容量5.6MW机型,其中1台拟限最大功率4.8MW。同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储能按照10%,2 小时考虑,配置10MW/20MWh 储能。通渭风电基地通渭鸡川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位于通渭县的东部,场址范围主要涉及鸡川镇、新景乡、碧玉镇。风电场通过 35kV 集电线直接接入新建 110kV 升压站,升压站出1回110kV架空线路向西北方向接入三峡京城榜罗风电场110kV站,最终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通渭风电基地通渭鸡川10万千瓦风电场EPC总承包项目,不分标段(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风电场场区(新建改建道路及其附属工程、风电机组及箱变基础、吊装平台、集电线路等);(2)新建110kV升压站及其附属构建筑物、10MW/20MWh储能电站;(3)送出工程及对端间隔(三峡京城榜罗风电场110kV站及上级榜罗330kV变电站)扩建及升级改造施工工程的勘测设计、土建和电气、施工、供货、保管、设备供货、运输、二次倒运和牵引(甲供除外)安装和调试、试验、并网、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4)其他:包含但不限于场区、升压站、送出工程及对端间隔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投标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投标方负责。
2.1.3计划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日期为准,2025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
2.1.4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验收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投标人承担。
(3)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招标人应承担由于投标人返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投标人合理利润。
(4)投标人保证其完成的工程是完整的、准确的和没有缺陷的;并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与性能要求,满足预期的用途;符合行业的良好惯例。
(5)投标人保证其工作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国际标准、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规范,且满足获得无条件限制生产许可的所有要求。
(6)投标人保证其人员具有为其委派任务所需要的相应的能力、资格和经验,并保证他们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职责。
(7)如果投标人未能履行其质量保证义务,招标人有权委派第三方履行此类义务,投标人承担全部由此产生的费用。
(8)本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文件中所列标准和规范,如有内容重复者以质量标准高者为准,同时跟踪最新版标准执行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行业及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其它有关规定。
(9)投标人应接受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监理和招标人的质量监督。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风电场EPC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陆上风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陆上风电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陆上风电场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09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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