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 常德卷烟厂石板滩机房及综合布线改造采购及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中烟工业 常德卷烟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南中烟工业 常德卷烟厂石板滩机房及综合布线改造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服务期内完成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设备供货、安装以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2服务周期为10个月(约300日历日)。
2.3服务
2.4项目总投资:3051076.4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
3.1.5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他要求: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名称相同,但营业执照加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同为不同的投标人);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
④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⑤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