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玉溪市
一、招标条件
本玉溪矿业有限公司玉溪片区绿化养护、保洁和城市资产零星维修以及安保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玉溪矿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玉溪矿业有限公司玉溪片区绿化养护、保洁和城市资产零星维修以及安保服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玉溪片区绿化养护、保洁和城市资产零星维修以及安保服务
2.1项目名称: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玉溪片区绿化养护、保洁和城市资产零星维修以及安保服务
2.2项目类型: 服务
2.3项目概况:玉溪矿业有限公司玉溪片区绿化养护、保洁和城市资产零星维修以及安保服务。
项目分为绿化、保洁、零星维修、保安4个部分,其中绿化养护服务,绿化总面积6116.77m2;保洁服务,分为日常固定保洁(总面积24181.58 m2)、临时开展一次性保洁服务、会议保洁服务;零星修理服务,根据房屋维修计划,按照维修地点,按时按质完成零星维修项目;安保服务,玉矿大厦各区域和南祥路16号。
2.4招标范围:
1.绿化养护:对玉溪市红塔区玉矿大厦、珊瑚路84号和高新区南祥路16号范围内的乔木、球类灌木、地被植物、播种草皮和公共区域内的盆景等按照绿化养护标准进行养护,绿地苗木的存活率达100%,根据树种、按时令进行适时修剪,并通过验收。
2.保洁服务:对玉溪市红塔区玉河路9号玉矿大厦、珊瑚路84号和高新区南祥路16号范围内的楼房大厅、室内外公共走道、公共卫生间和会议室等按照保洁服务标准进行保洁管理服务,并通过验收。
3.城市资产零星维修:对玉溪市片区,红塔区玉河路9号玉矿大厦、珊瑚路84号、紫苑小区住宅和高新区南祥路16号;昆明市片区,盘龙区龙泉花园小区住宅及铺面、穿金路438号商务楼和安宁市禄脿街道59疗养院;楚雄州片区,禄丰县禄丰转运站;红河州片区,河口县北山新区中越国际商贸城商务楼和公务员小区住宅;按玉溪矿业有限公司维修计划,对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城市资产按时按质完成零星维修项目服务,并通过验收。
4. 安保服务:承担玉溪市红塔区玉矿大厦、高新区南祥路16号的安全防护区域内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预防和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服务区域的安防守护及相关管理工作达到公司要求。
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服务期限:二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期限)。
2.6质量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玉溪片区绿化养护、保洁和城市资产零星维修以及安保服务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具备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登记表。
(提供营业执照、云南省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登记表)。
3.2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必须设置项目总负责人1名,全面负责区玉溪片绿化养护、保洁和城市资产零星维修以及安保服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必须具有保安员证,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在本公司的2023年度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3.3 财务要求: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并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至少1项物业管理相关类似(绿化养护或保洁或零星维修或安保)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工作范围及内容要求合理配备人员,根据工作内容按国家及行业要求持证上岗。(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配备的所有人员均须购买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险。(提供承诺书)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上的“营业执照信息及股东出资信息”截图)。
投标人需承诺无行贿、受贿、造假等不良行为记录,同时承诺“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且连续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质量事件。”(提供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 年5月29日 至2024年6月07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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