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柳州海韵之友物业服务 的委托,拟对柳州海韵2024-2027年零星维保业务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柳州海韵2024-2027年零星维保业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XJD-24131BB040628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柳州海韵2024-2027年零星维保业务服务,合同执行期内,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零星维保业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估算价:130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合法存续的,经营本次招标服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2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标人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控股股东、监事、经理、董事)相互兼任的。
2.3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4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
2.5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
2.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