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山海事局购买社会化船员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5043008066
项目
预算金额:2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中山海事局购买社会化船员服务(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4.本项目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本项目属于服务类
6.其他: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6)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函》。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投标函》。8.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已按规定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17日09时30分至2024年6月17日10时00分
2.
《获取文件登记表》(WORD版)(版本从 )、广州群生 网站 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事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群生
地
3.项目
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