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设备采购一标段(JDSB-1) | 临沂至滕州公路机电工程所需服务器、IP SAN、磁盘阵列、摄像机、可变信息标志、能见度检测器、气象检测器、交换机、无线终端、路由器、防火墙、网络安全设备、车道智能控制设备、RSU天线、LED折叠显示屏、三合一设备、二合一设备、双通道线圈车辆检测器、雾灯/手动栏杆一体机、车道反向雨棚信号灯、称重数据融合分析终端、轴组称、称重三镜头摄像机、高清车牌识别摄像机、车道控制器、工作站、打印机、拼接屏、解码器、避雷器等设备供货、运输、卸货、移交、调试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及质保等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关键设备的制造商或有授权资格的设备供应商。若投标人为设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关键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
业绩要求 | (1)近5年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独立完成1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含有本标段规定的任意一种所投品牌关键设备的高速公路机电设备供货业绩;
(2)近5年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品牌关键设备在高速公路行业的累计销售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
注:若设备供应商投标,仅认定设备供应商自身业绩。 |
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关键设备为:收费服务器、RSU天线、可变信息标志、监控摄像机、远距离供电设备、车道称重检测设备、隧道LED灯。(关键设备须提供检测报告)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3.3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完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在建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证明材料。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工作。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