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西真龙实业 的委托,拟对铝箔纸采购(2024年-2026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铝箔纸采购(2024年-2026年)
1.2项目编号:GXJD-24111JJ030601
1.3招标范围:
标段 | 采购范围 | 供应商数量 | 不含税采购预算(人民币) | 供货比例 | |
A分标 | 72g镭射铝箔纸 | 2家 | 大写:陆仟伍佰叁拾陆万柒仟贰佰贰拾元整 | ¥65367220.00 | 第一中标人55%-70% 第二中标人30%-45% |
真龙(软海韵)专用内衬纸01 |
标段 | 采购范围 | 供应商数量 | 不含税采购预算(人民币) | 供货比例 | |
B分标 | 青金直镀内衬纸114×1500φ75 | 2家 | 大写:陆佰玖拾肆万柒仟叁佰柒拾叁元整 | ¥6947373.00 | 第一中标人55%-70% 第二中标人30%-45% |
【根据烟草行业有关规定,本项目A标段、B标段有效的投标单位分别不足4家的,招标人将依法进行重新招标。】
投标人不得就分标里的某个规格进行投标,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本次招标货物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2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控股股东、监事、经理、董事)相互兼任的。
2.3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4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
2.5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
2.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别标段或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不按该要求投标的不接受该投标人投标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2.8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
2.9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10本次招标不允许备选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