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漠化光伏电站综合产业试点项目研究种植试点平台示范区
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荒漠化光伏电站综合产业试点项目研究种植试点平台示范区建设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洽谈时确定
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4-05-01-132-01
委托
受委托就荒漠化光伏电站综合产业试点项目研究种植试点平台示范区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光伏产业创新中心 承担 科研项目《荒漠化光伏电站综合产业试点项目研究》,根据科研项目工作需求,需开展种植示范区的建设工作。示范区建设地点为黄河拉西瓦水电站(油莎豆区、雪菊区)及黄河公伯峡水电站(藜麦区)生产生活区中光伏电站内。
本项目示范区各分区作物播种方式为点种,主要种植区集中于光伏组件间空地及设备区周边空地,地层主要为砂土、砂砾石等。
本项目主要工作地点及交通情况:
黄河拉西瓦水电站隶属海南州贵德县,平均海拔约2300m,降水量年平均约252mm,平均气温在-3.7--7.2℃之间,降水高度集中在7-9月;G310国道直达电站生活区。
黄河公伯峡水电站隶属海东市循化县,平均海拔约1900m,降水量年平均约266.1mm,平均气温2.2℃--8.5℃之间,降水高度集中在7-9月;G310循隆高速直达电站生活区。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种植试点平台示范区建设工作,包括种苗采购、种植及养护、作物收获等。
1.2.2主要工作内容(但不限于)
(1)雪菊、油莎豆、藜麦及复垦用种苗采购工作;
(2)雪菊、油莎豆、藜麦种植、施肥保活、养护;
(3)示范区作物的收获与挖除清理,废弃作物的归置处理;
(4)示范区、试验区复垦工作。
(5)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1.2.3项目实施期限
种植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完成所有种植工作,实际开工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
养护期:自完成种植工作并验收后至作物成熟前。
收割整理期:作物成熟后1个月内完成收割。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 光伏产业创新中心 利用科研项目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园林绿化或农林种植企业,营业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农林种植经营。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的近3年内,已完成至少2项农作物种植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所附合同至少应反映出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种植工作内容)。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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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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