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海纳化工 生产调度中心机械车辆外包单位
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盐湖海纳化工 生产调度中心机械车辆外包单位项目(第二次)已由青海汇信资产管理 招委会审议通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青海盐湖海纳化工 生产调度中心机械车辆外包单位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
招标内容:盐湖海纳甘河水泥厂、乙炔厂、电石厂、氯碱厂、PVC厂、动力厂、东西区厂,厂区内物料短倒、上料,配合分厂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5、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2)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3)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
(4)经信用中国(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p://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栏目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5)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
(6)需提供所派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三、投标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时应具备的材料及要求: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四、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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