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渝万铁路公司土地租赁招标
1.2项目地
3.2包件划分:1个包件,包件号:TDZL-01。
3.3租赁土地面积:20937平方米。
3.4租赁期限:26个月,其中免租期2个月,计租期24个月。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含)以上。
4.2履约信用要求:须诚信守法经营,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与渝黔、渝万铁路 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处于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
4.3财务能力: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投标人提供正常经营说明)。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特别约定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并了解租赁土地的权证情况及现场状态;一经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即视为投标人对租赁土地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地上有非铁路资产的建筑物、构建物和附着物等,经与招标人核实后,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清拆、清理,对地上青苗及建筑物、构建物的赔偿,由中标人与权属人进行协商赔偿,招标人概不负责。中标人须自行了解清楚市政规划、交通道路和地下管网等情况,如因此类问题或无法办理报建而不能正常使用,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2中标人租赁土地期间,需遵守铁路管理制度,服从铁路管理规定;不得擅自转租;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违规经营、违法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及其他违禁物品;不得修建永久建筑物、构筑物,如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后,方可实施。若违反上述规定,招标人有权收回土地,并保留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5.3本次招标土地面积仅作为招标参考,不作为租金计算依据;与中标人签订租赁合同时,以实际测量面积作为租金计算依据,中标人承担土地面积复测费用。
5.4本次投标价仅为场地租金,不含其他费用;中标人自行办理经营手续并向相关部门缴纳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物业费、卫生费等费用,中标人不得以不能办理相关经营手续为由缓交或不交租赁费等各项费用。
5.5本次招标土地使用权若受政府规划、铁路建设运营需要等因素影响无法执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自然终止。
5.6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应向招标人交还土地,中标人交付的土地应符合正常合理使用后的状态。
6.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标程序和方法择优选择确定中标人。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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