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货运部2024年第一批集装箱正面吊大修公开招标项目(第三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TBZX-FW-2024-217)
*重要提示:自2024年3月28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查看《关于开展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招标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95306-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按照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
1.招标条件
受成都局集团公司货运部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货运部2024年第一批集装箱正面吊大修公开招标项目(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成都局集团公司货运部2024年第一批集装箱正面吊大修公开招标项目(第三次)。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制造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者代理商。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及以上,并涵盖流动式起重机。
3.2财务要求: 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不少于一个的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须由使用单位出具的集装箱正面吊新建、改造、大修的运行和售后服务良好的证明(加盖使用单位公章),证明应包含使用货场。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因设备质量引发的责任安全事故,出具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参与(须提供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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