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2024年上海动车段动车所地坑式架车机维保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4-46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上海动车段动车所地坑式架车机维保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上海动车段,招标资金来自专项计划,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上海铁路物资 对2024年上海动车段动车所地坑式架车机维保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维保设备的企业法人,具有合法、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许可和认证: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产品维保资质,投标产品须通过铁路技术评审或鉴定,并附技术评审或鉴定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能力,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映,须提供(2021年至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1.4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盖公章的维保服务站点位置信息及维保驻点人员信息(或承诺函),中标后须在上海动车段管内区域设置维保服务站点,配置满足各车间日常维保作业需求数量的驻点人员,投标人产品应成熟可靠,具有相应供货和维保业绩,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能力,投标设备须具备良好使用及维修实例,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提供近两年(2022年至2023年)至少1个铁路动车同类设备维保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如涉及到机密可隐藏,同一客户仅算一次业绩),并提供对应维保用户出具的服务满意评价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1.5履约信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2021至2022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公布的禁止处罚期内的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2)本项目须在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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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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