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
新疆中泰新材料甲醇项目部
十一公司-新疆中泰新材料甲醇项目部-中化十一建-中泰新材料甲醇-管件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 新疆中泰新材料甲醇项目部,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十一公司-新疆中泰新材料甲醇项目部-中化十一建-中泰新材料甲醇-管件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2024-04-12-109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2024-04-12-1092/01
标段(包)名称:十一公司-新疆中泰新材料甲醇项目部-中化十一建-中泰新材料甲醇-管件-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管件
2.2 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15天内
2.3 交货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标段(包)投标,允许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商进行投标; 3.1.2 财务能力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1.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产品特点的说明等; 3.1.4 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3.1.5 其他要求:供应商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 和所属企业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 注册、登录
| 提供投标人注册、
5. 招标报名
是否需要招标报名: 否 是
5.1 报名时间:
从2024-05-01 16:00 起至 2024-05-06 16:00止(北京时间)
5.2 报名方式:
注册通过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 点击【在线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