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建设投资集团安徽工程
中化学悦达一期20万吨/年绿色甲醇项目地基处理工程
工程公司中化学悦达一期20万吨年绿色甲醇项目地基处理工程中化学悦达一期20万吨年绿色甲醇地基处理工程二标段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建设投资集团安徽工程 中化学悦达一期20万吨/年绿色甲醇项目地基处理工程,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工程公司中化学悦达一期20万吨年绿色甲醇项目地基处理工程中化学悦达一期20万吨年绿色甲醇地基处理工程二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ZHXGCJS-2024-2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ZHXGCJS-2024-23/01
标段(包)名称:工程公司中化学悦达一期20万吨年绿色甲醇项目地基处理工程中化学悦达一期20万吨年绿色甲醇地基处理工程二标段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本期招标内容主要为中化学悦达(江苏)新能源科技 100万吨/年绿色甲醇地基处理工程(二标段),主要施工内容有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高强度预应力管桩、粉喷桩等。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计划工期: 气化装置:试桩及桩基施工 2024年7月15日完成; 甲醇合成、精馏、氢回收:试桩及桩基施工2024年5月28日完成; 净化装置(变换冷却、低温甲醇洗):试桩及桩基施工2024年7月28日完成; 压缩装置:试桩及桩基施工2024年7月17日完成; 公辅装置:试桩及桩基施工2024年5月28日完成。
2.3 建设 严格按承包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质量三个体系文件的管理规定要求,接受承包人等有关方面的检查,并提供有关资料。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地基处理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2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承担过同类工程,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4.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4.4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5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6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计价结算支付的凭据; 4.7投标人须在中化学建设投资集团安徽工程 合格分包名单内。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